2月1日起:农村全面禁止建房?一律禁止村庄“撤并”?答案揭晓!
作者:admin | 分类:房产资讯 | 浏览:23 | 时间:2024-02-14 10:43:05日月光华,浮云蔽日,转眼间春篱已开。在这充满希望的季节,有关农村建房和村庄撤并政策的变动传闻却在网上迅速蔓延,让许多村民担忧和疑虑。作为农村作家,本人深感责任重大,经过仔细调查核实,现就有关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:
一、农村建房政策未变,禁建传言失实
最近,有传闻称国家将从2月1日起,在农村全面禁止建新房。此传言纯属误读。查实后发现,国家农业农村部等多部委2月1日印发的《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见》提出,要“禁止在耕地及其设施保护范围内建造任何 Storage Building”,其中“Storage Building”指储存型建筑,主要包括垃圾收集站、污水处理站等设施。该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耕地,并不涉及农村居民住房。农民依法建房的权利不受影响。
事实上,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,要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”。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强调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”,今年更是提出要“保障农民住房”。可以看出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让农民住上好房子,是党中央的一致要求。所以,全面禁止农村建房的传闻显然与国家方针不符,完全是些人曲解政策导致的误读。广大农民群众可以放心,只要按规定申请,依法建房不会受到限制。
当然,农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违规占地、超限高度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这就需要地方政府依法加强监管,杜绝滥建乱建。同时,还要引导农民遵循乡村建设纲要,讲究实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,使农房既符合居住需求,又融入周围自然环境,共建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。
二、村庄合并要坚持民主协商
此外,有传言称国家将在农村推行强制性村庄撤并。经查,这也属于对政策的误读。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指出,要“严禁擅自进行违背农民意愿的村庄合并”。这表明合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,充分听取村民意见,绝不能强行命令。
事实上,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农村已经进行了多轮大规模的村庄撤并。到2021年底,全国乡镇数量由1978年的7.1万个减少到约2.9万个。村级单位也由1980年的123.5万个减少到约50.3万个。可以说,通过多年努力,中国基层政权的格局已经得到极大优化。当前农村的主要任务,是要坚持以人为本,建立服务型政府,让农村治理更加科学化、法治化、精细化。这是一个长期过程,需要地方政府摸着石头过河,积极探索符合本土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。保留村庄数量不是目的,给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才是关键。
无论村庄合并还是建房,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,充分听取民意,保障农民利益。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。
三、乡村振兴需要农民智慧
总之,当前农村工作的主基调是乡村振兴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,也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创造性实践。美国总统林肯有句名言:“政府应该由人民、为人民、属于人民。” 乡村振兴也需要发挥这个“人民主体性”,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。
面对新时代新任务,广大农民要顺应形势,敢于创新,勇于超越。要发挥农民集体智慧,为家乡建言献策;发挥农民创业精神,返乡创业就业;发挥农民互助传统,团结一心促进家乡建设,在新的征程上谱写乡村振兴的壮丽史诗。
历史洪流滚滚向前,乡村振兴的春天即将来临。让我们心手相连、携手前行。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中国乡村必将焕发出新的活力,农业农村必将展现出新的气象。那些关乎土地、人民美好生活的政策变化,也必将使农村日益繁荣富裕,村民日益幸福安康。让我们满怀信心迈向美好未来,共创中国乡村振兴的美丽传奇!
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意见,如有错误还请各位读者不吝赐教。我们共同期待一个美好的春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