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语!濮阳一人买了新房后,实测面积竟少了9平方米!开发商还拒绝退款...
作者:admin | 分类:房产资讯 | 浏览:20 | 时间:2024-03-16 21:34:56 法律顾问:河南庄敬律师事务所 刘庆锋13938472411
买期房的时候,我们常常会遇到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相符的情况,如果实测面积少了,开发商要退钱吗?
基本案情
2018年5月28日,原告李某与被告甲公司(房地产开发公司)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。约定,李某购买甲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,预测建筑面积为99.67平方米,每平方米4018.9元,总价款400,564元。交房后,涉案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90.05平方米。甲公司擅自修改了原合同中的房屋面积数据,并加盖公章。李某要求甲公司退还房款无果,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。
法院判决
原、被告签订的涉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该合同合法有效。被告涂改后的合同,没有原告签字确认或摁印,应视为双方对该变更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,故双方应受原合同内容的约束。涉案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99.67平方米,单价为每平方米4018.9元,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90.05平方米,比约定的建筑面积减少9.62平方米,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9.65%(9.62÷99.67×100%),超过了3%。根据合同约定的出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处理方式,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房屋面积误差房款 65,292元。
法官说法
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一个永恒话题。购房消费虽不完全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,但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会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,例如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等。消费者新购房屋实测面积少于预测面积,基于公平交易原则,开发商应据实结算购房款,按照双方约定,向购房者退还房屋面积差价。
信息来自:濮阳县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