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山:新房漏水起纠纷……
作者:admin | 分类:房产资讯 | 浏览:17 | 时间:2024-03-13 17:28:09“感谢调解员,我辛苦给别人盖房子的钱终于拿到了!”原告激动地握着调解员的手说道。“我也要感谢你们,你们帮我了却了心里好几年的疙瘩!”被告也同样拉着调解员的手连声致谢。

近日,平山法院回舍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,被告当场向原告方支付了剩余的建房款,既化解了双方的矛盾,又实现了案结事了。
案情回顾
2020年3月,原告与被告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,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房屋按每平方米700元包工包料承包给原告,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,最终结算所有工程款71400元,并约定在房屋粉刷完毕后结清所有工程款。现房屋已经完成所有工程量,被告经验收后入住,支付了部分工程款,剩余2万余元未结清。
入住后不久,被告发现房屋墙体多处渗水,经原告两次修缮,仍无法达到预期效果。原告多次催收尾款,被告则要求原告继续修缮,双方由此发生纠纷,原告遂来到回舍法庭寻求帮助。
梳理争议焦点
案件受理后,为了妥善处理双方矛盾,承办调解员认真分析了案情,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,对案件事实进行核实。经了解,被告对自己拖欠工程款一事不持异议,但其表示自己拖欠的原因是房屋存在质量瑕疵。原告则辩称房屋渗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多日连阴雨造成的,并且现在也已经对渗水的地方修缮过两次,不知道再如何修缮。
就地勘察 就地调解
考虑到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,为彻底查明案件事实,妥善化解矛盾纠纷,同时为了保证双方今后正常交往合作,防止出现“审理一案,两家结怨”的局面,调解员狄建国决定前往现场就地勘查、就地审理,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该矛盾。
现场勘查过程中,调解员狄建国邀请双方的一位共同好友一同参与,实地测量了施工面积,查看了渗水源和墙面受损程度,并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。
在充分了解情况“心中有数”的情况下,调解员狄建国从案件证据角度、当事人诉讼成本等多方面释法说理,为双方顺气、消气,使双方认识到在后期维修中缺乏有效沟通引发争议及各自责任,同时从调解的自愿性、高效性、有效性等方面做出讲解,进而引导双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协商处理,避免“小问题”成为“大诉讼”,并结合勘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维修方案。
在调解员狄建国的耐心劝说、答疑解惑下,原被告双方就剩余建房款及房屋渗水等问题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当即向原告支付了16000元建房款,双方为清。至此,这场由农村建房引起的纠纷得以彻底解决,被告和原告也握手言和,双方关系得以维护。
司法理念
针对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,平山法院始终突出“强调解、精审判”原则,创新调解方式,优化调解程序,通过诉前、庭前、庭中、庭后全方位调解,努力做到简案快办,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提高了办案效率,节约了更多的司法资源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来源:平山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