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清 | 新房装修能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吗?
作者:admin | 分类:房产资讯 | 浏览:16 | 时间:2024-02-22 17:44:34点击箭头处
“蓝色字”
,关注我们哦!!

将向内开启的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启

案情简介
王某和周某是某小区的新邻居
王某系504号房屋业主

法院审理
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
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
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
正确处理相邻关系
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
权利人可以请求
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
本案中,原、被告两家距离较近,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自家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启,对原告的通行构成了妨害,且存在人被撞到、消防栓被遮挡的安全隐患,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妨害,将入户门恢复至朝内开的诉讼请求,本院予以支持。
最终法院判决
被告周某将案涉房屋
入户门恢复原状
恢复至向内开启
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。
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

法官有话说
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
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同共有
由业主共同管理
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
实践中,私改入户门朝向、私截通道等行为,均属非法占用共有部分,影响其他共有人的权利,对相邻住户的生活、出行均会造成不利影响。因此为维持和谐有序的邻里关系,故在未经对方同意且未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下,业主均应维持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的原始状态,不应擅自更改入户门朝向。
每个人都享有追求舒适生活的权利
但权利的行使不应超越法律边界
特别是在邻里关系中
更应共同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
营造融洽的邻里氛围
来源:山东高法
本文仅供交流学习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,烦请告知删除。
点分享
点收藏
点点赞
点在看